根据学校《本专科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》(湖师院党办发〔2024〕18号),经学生本人申报、班级评议小组评审、学院资格审查、学生评奖评优领导小组评议、党政联席会议审定,现将外国语学院第十一届“十佳大学生”评选予以公示。
20220514班 孙颖菲
1.公示时间:2025年4月27日—4月29日。
2.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等形式,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,逾期不予受理。
3.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反对借机诽谤诬告。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需提供本人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,否则视为无效。
4.联系部门:学工办306室,联系人:吴老师,联系电话:0572-2321520。
湖州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
2025年4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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